—1—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19年农业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根据《海南省中部地区农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琼财农〔2015〕893号)精神,为用好2019年农业发展资金,扶强扶优我县优势农业产业,发挥资金效益最大化,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根据县政府关于农业产业发展要求,加大财政资金对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扶持力度,引导社会资本和广大农户加大对农业特色优势产业的投入,鼓励和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与农户、农场职工养殖户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贫困户产业脱贫,进一步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带动能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扶持内容(一)扶持对象
2019年保亭县农业发展资金扶持对象为各乡镇农民、农场职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企业等农业生产者
(二)扶持环节
中部资金可用于扶持以下2个环节:一是种苗环节(含种子、种苗、畜禽苗,下同);二是生产设施建设环节,包括项目区水、电、路、围墙、设备、厂房、排污设施等
—2—(三)扶持方式
种苗扶持环节,采取实物补助方式扶持;生产设施建设项目,扶持资金按项目建设进度分期支付
项目建设必须是新建或扩建,不得以旧抵新
(四)扶持标准
对于种苗扶持,按照中部资金补助标准不得超过种苗售价的70%(含);对于生产设施扶持,按照中部资金补助标准为不得超过造价(售价)的50%(含)
三、扶持项目根据我县农业发展规划和各乡镇及各相关部门申报的产业和扶持环节要求,2019年主要扶持项目有11个共955
(一)养鹅项目
根据我县农业产业项目申报情况,计划投入50万元采购鹅苗扶持农户养殖,扶持资金从《2017年中部市县农民增收考核奖励资金》(琼财农〔2017〕1893号)中列支35万元
(由县什玲镇府负责组织实施)(二)兰花培育种植示范项目
计划投入20万元用于采购兰花种苗,扶持资金从《2017年中部市县农民增收考核奖励资金》(琼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