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和省重点实验室管理规章XX省教育厅教科外〔2009〕107号XX省教育厅关于印发《XX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的通知各高等学校:为切实加强我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建设,完善我省高校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实现高层次重点实验室建设的突破,提升全省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推进创新型河南建设,省教育厅决定实施XX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建设
现将《XX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1—附件:XX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2—二○○九年二月二十七日附件XX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科技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作的若干意见》和《XX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切实加强我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建设,完善我省高校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实现高层次重点实验室建设的突破,增强全省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根据《XX省教育厅关于实施XX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建设项目的意见》(教科外[2008]820号)要求,决定实施XX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建设(以下简称“培育基地”)
为做好组织与管理工作,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重点实验室是高等学校开展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进行高新技术研发,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开展学术交流,实现高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功能的重要基地
实施培育基地建设是提高我省高等教育质量、管理水平,实现跨越式发展目标的需要,也是高校支撑中原崛起战略和创新型河南建设—3—的重要举措
第三条高校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项目包括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建设点、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培育建设点、XX省重点实验室培育建设点
第四条培育基地项目建设的主要目标是,按照“加强基础、发展应用,强力推进、重点突破”的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