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考勤制度管理(试行)办公室考勤管理制度一、工作时间
1、办公室人员每天工作7小时,每周5个半工作日,以当月实际出勤天数为准
工作时间为上午9:00—下午5:30(中午12:00—1:30)为休息时间
周六上午按规定照常上班,下午休息
2、节假日休息时间公司统一规定
1、办公室人员均采取打卡制度,员工均要依规定作息时间准时打卡,漏打卡者须于2个工作日内经部门第一负责人证明,至总办补签
2、员工打卡严禁代他人打卡、委托他人打卡或私自改动考勤卡,未依规定者,对双方当事人给予50元处罚
3、除下列情况外,公司员工均应按规定上下班时间打卡:a因故请休假,填妥《请休假申请单》批准时限内者;b特殊情况,事后说明事由,经部门第一负责人批准者
1、办公室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
2、因公外出者必须在前台填写外出登记表,写明外出时间、外出事由,返回时再注明返回时间
不登记私自外出者,外出时间视为旷工
3、出勤时间因公外出者,经部门第一负责人批准后,方能外出
四、加班、补休
公司加班原则上实行补休制度
根据加班时数,可经部门第一负责人同意,在不影响工作状况下两月以内补休冲抵,补休冲抵时间计取须经部门第一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补休不能抵事假或病假
五、迟到、早退、旷工
1、迟到者按2元/分钟扣罚;迟到或早退超过1小时做旷工半天处理,超过2小时做旷工1天处理;因客观工作原因不能按时到达公司,须提前向总办或部门负责人申请
2、下班时间前15分钟以内擅自先行离开者为早退,超过15分钟以前离开公司者,以旷工半日论处
3、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论处:a经请假但未获批准擅自先行离开者;b凡捏报请假事由经查明属实者;c故意不打卡或外出未经批准者
因患病或非公负伤、需治疗或休养者必须携带市级以上医院证明和病历,并于上班前电话通知总办或部门负责人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