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安全基础工作,发现物的不安全因素和人的不安全行为,推进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消除事故隐患,最大限度的降低各类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确保公司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科室)等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3安全检查分类:3.1季节性检查即:春季、夏季、秋季、冬季安全检查,由公司分管领导组织,参加人员为:公司有关部室负责人和车间主任。3.2节日性安全检查即:五一、十一、元旦及春节前的安全检查,由公司分管领导组织,参加人员为:公司有关部室负责人和车间主任。3.3公司级安全检查:每月一次,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每月的2日上午9:30在科研搂一楼会议室集合,参加单位为安全环保部、办公室、工艺设备部、生产车间、电自仪部。3.4车间级安全检查:每周一次,由车间自行组织人员进行,但须将检查结果于检查后一天的14:00前报安全环保部。3.5日常巡回检查。安全环保部、生产车间和职能部室至少每天检查两次,并将检查结果当天通知责任单位,各单位应做好记录并将检查结果月终汇总后,于下月3日前报安全环保部。3.6专项检查:设备、电气、自控、仪表等专业部门,每周一次检查,办公室对后勤每月组织一次检查。以上单位将检查结果于检查后一天的14:00前报安全环保部存档。3.7各类安全检查由组织部门建立台帐。4.安全检查内容:第1页共13页4.1安全设施是否灵敏可靠,维护保养是否到位。4.2员工劳保穿戴是否规范。14.3现场环境卫生、物品定置是否符合要求。4.4消防器材是否完好,维护保养是否到位。4.5岗位卫生和安全警示牌(板)卫生是否打扫清洁。4.6劳动纪律是否得以遵守,有无违纪违规现象。4.7部分关系到生产安全的工艺指标是否合格。4.8防护用品是否有效、可靠,存放卫生是否符合要求。4.9现场检修票证是否齐全、规范,监护人是否坚守岗位,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4.10生产装置是否存在隐患。4.11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档案是否齐全、安全状况是否良好。4.12员工安全及业务培训教育、班组安全活动的开展和建档情况。4.13外来施工人员管理情况。4.14其它安全方面的内容。5.隐患整改:5.1各级检查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按照“三定”(定措施、定负责人、定完成日期)和“三不准”(凡班组能整改的不推给车间、凡车间能整改的不推给厂、凡厂能整改的不推给公司)的原则按期完成整改任务。5.2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隐患项目或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应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其内容包括:隐患内容、整改意见、整改日期,隐患所在单位应按照要求按时整改、及时反馈。5.3对因物质和技术原因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安全隐患,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应急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完成。5.4各级检查人员应将检查出的隐患和整改情况建立台帐,对重大隐患及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报公司安全环保部。5.5公司应加强重大危险源隐患的排查和整改管理,对于第2页共13页整改不2了的重大隐患应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6.考核6.1各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人,须按规定要求,按时组织(或参加)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有事须提前请假,但要安排合适人员代替,凡不组织或不参加的,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6.2在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中,参加检查人员应认真负责,及时发现问题并作好检查记录,对存在应付,推委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10-40元的罚款。6.3各项安全检查(公司级、车间、各专业部门)应按照规定要求按时组织安全检查,违者,对部门负责人进行50元/次的处罚。没有按规定将检查结果报安全环保部的,对责任人罚款20元/次。6.4各单位组织的安全检查(或隐患整改)没有记录的,对责任人罚款20元/次,没有将检查结果汇总报并安全环保部的,对责任人罚款20元/次。6.5对查出的隐患没有按照“三定”和“三不准”的原则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的,根据隐患的严重程度,对责任单位的负责人进行50-200元/项的处罚。6.6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隐患项目或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应按照《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按时整改,没有按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