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和训勉谈话制度第一章廉政谈话制度为了加强对学校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促进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廉政谈话提醒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分级管理,下管一级”,必要时上级机关可直接对下级机关管辖范围内的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提醒
二、廉政谈话提醒的对象包括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校内中层干部
廉政谈话提醒包括平级之间的谈话提醒和上级对下级的谈话提醒
平级之间的谈话提醒是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谈话提醒;上级对下级的谈话提醒是指校级领导班子成员对中层干部的谈话提醒
三、廉政谈话提醒一般由中层以上领导负责实施,也可指派纪检监察和人事部门实施
廉政谈话提醒可采取集体谈话、单独谈话(个别谈话)及谈心会等形式
涉及领导班子的问题,可采取集体谈话;只涉及领导干部本人的问题,可采取单独谈话;对普遍性的问题,可采取谈心会的形式
谈话形式,可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运用
四、在出现下列情况时,必须进行廉政谈话提醒:1、出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时;2、群众信访举报情节轻微,或发生信访举报,经查构不成党政纪处分时;3、廉政测评群众意见大,反映问题比较集中;4、因其他原因有必要让本人就有关问题作出说明解释时
五、廉政谈话提醒应根据谈话的目的和谈话对象确定谈话内容
主要包括执行政策、执行纪律、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情况等
六、廉政谈话提醒的一般程序:1、确定谈话对象
第1页共10页2、拟订谈话方案
谈话的内容、谈话的地点、谈话的方法、谈话中可能涉及到的政策规定,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对策等
3、实施谈话
要做好谈话记录,记录内容包括被谈话人的基本情况、谈话时间、谈话的内容、本人对有关问题的态度等
七、廉政谈话提醒需注意的事项:1、坚持原则,认真负责
谈话时,要坚持原则,对被谈话人涉及到的问题,不夸大,不缩小,对原则性问题要表明组织的态度,令其知错就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