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堂卫生管理制度饭堂管理制度为加强饭堂管理工作,确保学校饭堂管理有序,保障全校师生食品安全,根据打造《平安校园》各项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定以下管理制度。第一章学校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报告制度1、加强宣传和教育,使全体师生了解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的症状表现。2、课任教师和班主任每天主动关心学生的健康状况。3、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时,必须逐级上报,不得瞒报。4、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后应立即停止供应一切食品,保护现象,并将中毒师生及时送往医院救治。5、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后,应立即将有关情况上报县教委及卫生行政部门。6、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第二章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1、学习并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各项规定。2、健全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机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工作责职。3、加强对师生的饮食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不买、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4、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应主动参加各类业务学习,并定期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规常识的培训和教育,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都做到持证上岗。5、加强对食品的采购、贮藏、加工、销售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由主管领导或卫生管理员每天进行过程的抽查并做好记录。6、做好对食品从业人员的每天晨检和每年一次的健康检查,检查合格方可上岗。7、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衣帽。8、食品供应场所及时清扫,定期大扫除,确保每天整洁、干净。第三章学校食品采购、验收、储存、加工制度1、食品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索证。2、严禁采购腐败变质、有害有毒、未经校验或检验不合格、超过保质期或其他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3、严格食品验收过程,对采购食品的品名、数量、价格、有关证件、感官性状逐一检验,并每日做好验收记录。(有表格)4、食品储存库房由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保质期食品。5、食品保存应分类、分架、离地隔墙,并标明进货日期,先进先出。6、食品加工按规范进行。荤素食品清洗切配分开;生熟容器有明显标记;烹饪时烧熟煮透;不准制售冷荤、凉菜。7、食品加工的操作流程合理,防止交叉污染。第四章学校食品供应制度1、烹调好的食品应及时存放到备餐间。烹调后至食用超过2小时的,应当在高于65摄氏度或低于10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2、分餐必须在备餐间进行,禁止在其他场所分餐。3、食品供应人员进入备餐间前必须进行二次更衣,戴上口罩、工作衣帽,并洗手消毒。三餐工作时间戴工作衣帽有检查,一次不戴按饭堂考核规定进行处罚,闲杂人员不许进入备餐间。4、供应人员服务期间应面带微笑,举止文明,热心周到。有健康证,到期及时补办,延时一日不更换,按饭堂考核规定进行处罚。5、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不得用手直接抓取食品,必须使用清洁的销售工具。6、操作时不对着食品打喷嚏、咳嗽、吸烟和其他污染食品的不卫生动作。7、禁止向师生出售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8、供应后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再出售。第五章学校食品留样制度1、食品留样由专人负责。2、每天供应的各种菜肴(包括含馅的面制品)应当分别在冰箱内留样48小时。(留样管理制度和表格记录)3、每种菜肴留样量为50克以上。4、留样负责人员做好每天的留样记录,一次检查不留样按饭堂考核规定进行处罚。第六章学校餐具、工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1、食堂管理员每天做好餐具、工用具清洗、消毒、保洁的分工安排(消毒情况有表格记录)2、餐具、工用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严格执行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制度。3、清洗餐具、工用具必须在专用水池内进行。4、蒸汽消毒时,保持温度100摄氏度,作用10分钟以上。5、采用含氯制剂消毒时,使用有效氯浓度为250mg/l,作用5分钟以上,消毒时被消毒餐具、工用具必须全部浸没在消毒液中。6、餐具、工用具消毒使用的消毒剂必须是取得卫生许可的产品。7、消毒后的餐具、工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