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XX〕148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意见》(国办发〔20XX〕58号)精神,进一步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全面推进社会扶贫体制机制创新,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扶贫开发的决策部署,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兴友善互助、守望相助的社会风尚,创新完善人人皆愿为、人人皆可为、人人皆能为的社会扶贫参与机制,丰富发展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扶贫工作格局,为确保贫困地区与全国、全区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引导
健全组织动员机制,搭建社会参与平台,完善政策支撑体系,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坚持多元主体
充分发挥各类市场主体、行业部门、社会组织和社会各界作用,形成强大合力
——坚持群众参与
尊重帮扶双方意愿,促进交流互动,激发扶贫对象内生动力,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扶贫开发的积极性
——坚持精准扶贫
推动社会扶贫资源动员规范化、配置精准化和使用专业化,通过分类施策、精准滴灌、靶向治疗,大力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切实惠及贫困群众
——坚持开发扶贫
动员各类社会扶贫主体帮助扶贫对象第1页共8页解决发展中面临的民生难题,重点帮助改善基础设施、发展致富产业、提高劳动技能和提供就业岗位,增强“造血”功能,提高自我发展能力
三、工作任务(一)深化定点帮扶工作
加强与定点帮扶我区的中央单位联系对接,建立良好的互动合作机制,积极争取更大支持;动员各中央定点帮扶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