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消防设施检查表施工现场消防设施检查表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分包单位分包负责人序号检查项目内容与要求检查结果一管理制度1
落实防火管理制度、三级防火责任制,有明显的防火标志和宣传教育,落实消防“六熟悉”:消防“六熟悉”即熟悉消防队责任区的交通道路、水源情况;熟悉责任区内重点单位的分类、数量及分布情况;熟悉责任区内主要灾害事故处置的对策及基本程序;熟悉责任区内重点单位建筑物使用及重点部位情况;熟悉重点单位内部的消防设施情况;熟悉重点单位的消防组织及其灭火救援任务分工情况
落实动火审批制度,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
6)可燃材料用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测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准焊、割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
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成立义务消防队,消防器材专人管理4
发现火险隐患,按“三定”原则落实整改、有记录5
已制定灭火救援预案6
已开展实战演练二易燃物管理1
木工间应有禁烟牌,易燃物及时清除2
易燃物与厨房等处的明火应有安全距离3
易燃物的堆放应分堆垛和分组放置,每个堆垛面积为:木材不得大于300m2,堆垛之间应留3m宽的消防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