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易燃易爆品管理制度一、目的
为了保障在危险化学品的保管和使用过程中的健康和安全,防止环境污染,特制定本程序
二、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易燃易爆品的保管和使用
三、职责1、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油料、化工品等),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严禁入内
2、各种安全防护装置、照明、防雷、抽风设备等要定期检查,不得随意拆除和非法占用
3、易燃易爆和性质相抵触的各类物品,应留有安全通道
严格管理,保持通风良好,并设置明显标志
库房及易燃易爆粉尘和气体场所使用防爆灯具
4、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油料、化工品等)必须专人保管,要详细核对收、发的产品名称、规格、牌号、质量、数量、查清危险性质
有不良包装、质量异变、标号不符合等情况,应及时进行安全处理
5、忌水、忌沫、忌晒的危险品,不准在露天、低温、高温处存放
容器包装要密闭,完整无损
6、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周围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
库房内每种危险品应保持一定的“间距”
7、凡用玻璃容器盛装的化学危险品,必须采用木箱搬运
严防撞击、振动、摩擦、重压和倾斜
8、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查出隐患,要及时整改和上报
如发现不安全的紧急情况,应先停止工作,再报有关部门研究处理
9、库房管理人员,应熟悉各类易燃易爆品危险品的特性、防火措施及灭火方法
10、剧毒物品应专库存放,必须是两人两锁共同收发保管
11、库房内配置足量相应的消防器材,要经常检查,确保完备好用
消防器材的布局要明显,不得随意搬动,挪作它用,管理人员应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增强防火意识
12、库区内严禁烟火,定期清理库房内杂物
13、库内通风窗口、设备应每周不少于两次以上清扫,经常保持库内通风良好
14、禁止使用黑色金属工具开启易燃易爆物品(箱)盖
15、库房使用的白炽灯不得超过60w/220v,化工库、油料库库使用防爆灯
第二篇:易燃易爆品管理制度易燃易爆品管理制度1
采购、管理和使用化学危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