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矿业集团基本工资制度及运行管理办法淮南矿业集团协同办公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集团公司协同办公系统安全、畅通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自2010年3月8日起,系统开始试运行,试运行期间纸质办公与网上办公并行
2010年4月1日起正式运行,所有非涉密文件除印发少量纸质文件存档或对外使用外,均以电子文件形式运行
涉密和不便通过协同办公系统流转的公文,仍按纸质文件流转
第三条系统正式运行后,协同办公系统所发布的公文与纸质签发的公文具有同等效力,使用人员在网上相关流程和文件中签署的意见、签名、日期等与手工签署的意见、签名、日期等有同等效力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机关各部门、各二级基层单位以及驻外机构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使用人员)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协同办公系统的规划、开发和推广实施工作由集团公司协同办公系统项目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指挥
-12第五章工作事务管理第十六条催办督办管理
集团公司各职能管理部门使用“督办平台”对各类文件中、会议上及领导要求办理的事项进行催办督办
各任务责任单位接收到“督办提醒”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系统汇报所负责事项的进展状况
集团公司今后将不再使用电话等方式进行催办,对逾期未通过督办平台进行汇报的责任单位将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七条协同办公系统正式运行后启用的工作流程有“跨单位工作联系”、“本单位工作联系”、“外网登录办公系统申请”、“协同办公栏目申请”、“短信使用申请”等,在实际需要时按系统设定流程填写单据办理
今后在运行过程中将根据实际业务陆续加入新的工作流程,由总经办发通知后正式生效启用,第十八条集团公司各单位之间进行非正式的公文交流、提交给对方阅示、审查,要求给出答复或多方给出意见的,可以使用“跨单位工作联系”进行
本单位内部此类交流,可采用“本单位工作联系”进行
第六章信息管理第十九条通知公告管理
集团公司级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