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人民调解制度的现状和创新精心组织抓落实化解矛盾促和谐积极构建运用人民调解处理交通事故新模式——XX县区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委员会纪实XX县区是全国经济发展速度较快的地区之一,2010年,XX县区地区生产总值达到了650亿元,财政收入达到了146.5亿元,县域经济实力与科学发展竞争力位居全国百强旗县区的第20位。经济的快速发展,带来了道路交通事业的空前繁荣。目前,XX县区共有过境高速公路2条、出入口10个,公路总里程达2545公里,与此同时,各类机动车也大量增多,公路交通的日益繁忙和机动车的高速增长,给XX县区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带来了巨大的考验与挑战。仅2010年一年,经过旗交警大队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就达2000余件。交警在处理交通事故时的难点和关键点就是平衡事故当事人各方利益。当事群众有时不服调处,民警常常需要做大量的宣传解释工作,造成案件拖延、民警的工作量增加。虽然事故处理民警经常超负荷工作,但仍无法应对不断增多的交通事故,往往会出现调解不及时,导致当事人不满意的现象。与此同时,人民法院受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也呈大幅上升的严峻态势。交通事故的不断发生,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治安稳定造成了极大的威胁,成为了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为了有效处理各类逐年增多的交通事故,及时化解相关矛盾,让当事人尽快从交通事故阴影中走出来,也为了全面贯彻《人民调解法》在工作中的落实,2011年春节过后,经XX县区司法局、XX县区交通管理大队共同研究,成立了“XX县区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一、精心组织,确保基础工作扎实到位早在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之前,XX县区司法局就解决了调解经费的问题。他们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准备,就这项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向旗委政府做了详细汇报,旗委政府领导听了汇报后当场表示,道路交通调解工作在我市甚至在我区是一项创新性工作,同时也是我旗的一项民生工作,所以这项工作不但要搞开,还要搞好,让老百姓从中感受到工作给他们带来的好处。并决定投入经费40万元以保障道路交通调解工作的顺利进行。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后,XX县区司法局选配了2名具有丰富法律知识和社会经验的工作人员作为专职调解员,投入经费20余万元,修缮了房屋,安装了电话,配臵了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设备。有关部门领导视察了这里的工作后一致认为,这样的人民调解组织不仅硬件建设是全区一流,软件工作也是全区第一。与此同时,司法局还及时制定出台了《XX县区关于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实施意见》和《XX县区司法局关于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及人民调解员办案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尝试推行以人民调解为主导的全新工作模式,收到显著成效。办法规定:根据交通事故纠纷的难易程度,按100-300元/件的标准,以办案补贴方式给参与调解案件的调解员作为办案补贴。文件的出台从制度上落实了人民调解员的待遇,使人民调解员从原来的“按规定完好任务,凭热情干完工作”向着“正规化进行调解,按规定接受补偿”的方式转变。二、周密部署,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到位旗司法局、交警队以及人民法院强强联手,将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引入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调解和交警部门的行政调解,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种调处机制互为补充、整体联动,提高了工作效率。为了增强调解工作的活力,他们首先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机构,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分别由旗司法局、交警队的分管领导担任,并明确了委员会的工作职责。与此同时,他们明确规定把因交通事故引发的民事赔偿权利义务纠纷,运用一般程序处理的、责任认定已生效、当事人共同提出书面申请且已经进入调解程序的道路交通事故,无法确定交通事故责任且事故各方一致申请调解的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受案范围。把涉及交通事故中的民事纠纷,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为调解的主要工作内容。为保证调解员规范调解,制定了人民调解员的工作原则、工作纪律、职业道德。完善了人民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