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行交接班制度标准
运行交接班管理制度批准:编制:高登岸华电能源哈尔滨第三发电厂化学分场2009年01月0运行交接班管理制度1范围本细则规定了华电能源哈尔滨第三发电厂200mw、600mw化学运行班组交接班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细则适用200mw、600mw机组化学运行专业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的条款通过本细则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改版均不适用于本细则,然而鼓励根据本细则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引用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80)技字第205号文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电安生[1994]227号文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的机械部分)dl408-91电为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3职责与权限本细则由200mw及600mw各运行班长负责具体实施,生产副厂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化学分场主任、副主任、各专业工程师、安全员及本值值长对本细则的实施有监督和考核的权力
4内容与要求4
1为确保化学设备连续安全经济运行,防止在交接班过程中由于疏乎大意造成事故,运行人员必须认真进行交接
严格遵守五交、六不接:五交:交任务、交安全、交设备、交记第1页共3页录、交运行工况
六不接:异常情况不清不接、工具用具不全不接、操作情况不明不接、记录不清不接、清洁工作不做不接,事故情况不明不接
2运行值班人员必须按厂部批准的方式进行值班,未经运行副总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