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实施办法为了及时、准确、全面地了解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情况,提高劳动安全工作管理水平,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1.统计的内容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主要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各类事故发生的次数、职工伤亡人数、伤亡程度、事故的类别、造成伤亡事故的原因和经济损失等
根据上述内容制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报表制度》,包括:《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年)报表》基层表(A表)、《非矿山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年)报表》综合表(B1表)、《矿山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年)报表》综合表(B2表)
另外制发供各级劳动部门汇总发布用的参考表《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年)报告》(C表)
2.统计范围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报表的填报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企业,包括全民所有制、城镇集体所有制、乡村集体所有制、私营和其他各种所有制等独立核算企业
3.填报单位《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年)报表》基层表(A表)的填报单位是在报告期内发生伤亡事故的非矿山、矿山独立核算的基层企业
对于“厂中有矿、矿中有厂”、“全民中有集体、集体中有全民”等企业内含有不同类型企业的情况,如果企业内的企业本身是独立核算的基层单位,则按本身所属性质单独填报A表,非独立核算的不单独填报,而由其上一级企业统一填报A表
独立核算的基层单位以统计部门和劳动部门按统制字[1990]304号文件核定的为准
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海底矿产资源开采企业和隧道掘进企业按矿山企业填报
劳改、劳教生产单位一律要填报本表
《非矿山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年)报表》综合表(B1表)由非矿山企业各级主管部门和各级劳动部门汇总填报
《矿山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年)报表》综合表(B2表)由矿山企业各级主管部门和各级劳动部门汇总填报
在所辖范围内报告期中无论是否发生伤亡事故,综合表都要按时填报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