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配电室巡检制度停电票制度一、所有已投入系统的电气设备,不论当时是否有电均应视为带电设备,必须办理停电手续后,方可触及其带电部分。二、停电手续按下列规定办理:1.在10千伏电气设备上或与变压器低压线端直接相连的母线部分工作,由派工负责人填写停电票,会同工作负责人与变电室值班负责人办理手续。2.在220伏及以上支线部分工作,由派工负责人填写停电票,由工作负责人送交变电室值班负责人办理手续。3.在220伏及以上支线部分工作,由工作负责人取得有关人员同意后,切断有关电源,并在断开点处挂牌停电。4.变电室当班需停电工作时,将专用停电牌挂在停电设备的断开点处,并将对牌交工作负责人收执。5.在入户隔离开关及以前工作时,由变电室主任(站长)按有关规定,向供电局办理停电手续。6.一位工作负责人,一次只能办理一张停电票。三、变电室值班负责人接到停电票后,应做好以下工作:1.问清停电工作内容及范围,已确定停电设备;2.填写停电票安全措施栏;3.填写倒闸操作票,有值班员进行操作,并做好安全措施;4.陪同工作负责人到停电现场检查所作的安全措施,并以验电器验证停电设备,证明确已无电。5.对工作负责人讲清周围带电设备位置及注意事项;6.当工作负责人在停电票工作许可证一栏分别签名,并将工作许可证栏撕下交工作负责人,准其开始工作。7.10千伏设备在可见范围内无明显断开点时,需装接地线,由值班员负责,并记入安全措施栏中。在架空线上工作需装接地线时,由工作负责人自行装接,在安全措施栏内注明“自装”。接地线谁装设,谁拆除。8.变电室的停电手续,应在室主任(站长)的监督下进行。四、工作负责人接到工作许可证后,应做好下列工作:1.向工作组人员交待停电现场安全措施,许可工作范围,及周围带电部分。2.若停电现场周围有带电部分时,应指定专人监护;3.不准单人在部分停电的高压室或变电室工作。五、全部工作完毕,工作人员应清理现场使停电设备恢复送电状态,将全体工作人员撤离现场,然后填写停电票注销一栏,连同工作许可证交变电室主任(站长)办理注销手续,并告知全体工作人员,此后该设备视为带电,不得在触及靠近。六、变电室主任(站长)收到注销通知后,和工作许可证核对(站长)无误后,撤销一切安全措施,将停电票签字注销。七、在同一线路上同时有两个组独立工作,必须分别办理停电手续。1、紧急事故处理时,可不办理停电手续,但必须切断所有有关电源,在断开点悬挂停电牌,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并有专人看守。八、凡悬挂停电牌电气设备,不准合闸送电,未注销停电手续停电牌,不准摘动。九、停电票应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不准涂改,已注销的停电票要妥善保管,交直接管辖部门备查。操作票制度一、10千伏设备倒闸操作,必须事先由值班负责人签发操作票。操作程序必须符合规程要求,并包括检查,准备步骤。二、10千伏设备倒闸操作前,先在模拟图上进行模拟操作,确保程序无误再进行实地操作。三、10千伏设备倒闸操作时,由正值班员唱票并监护,副值班员复诵后操作。每项操作完毕在操作票上该程序后划“√”。四、合闸操作前必须认真检查有关开关设备有无停电牌或接地线等安全措施,手车是否到位等。隔离开关操作后要立即加锁。五、倒闸操作后,要核对指示信号、模拟图显示运行状况是否相符。六、操作票必须用圆珠笔或钢笔填写,不得涂改。操作后的操作票要加盖“已执行”章,并妥善保管不准撕毁或涂抹。七、紧急事故,可不填写操作票,操作后要及时调整模拟图使之相符,并在值班记录上详细注明。八、倒闸操作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安全工作规程、要求。直接操作一次开关设备时,必须穿戴和使用合格的安全用具和防护用品。九、调换10千伏电源工作,操作前必须得到供电局值班人员许可,按值班人员命令复诵无误进行操作,并按操作票顺序进行。交接班制度一、接班人员应提前十分钟到岗,正点接班。交接完毕双方在值班日志上签字。接班者不签字,交班者不得离岗。接班后接班值班负责人对变电室内设备全面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当班日志内。二、交接班的内容为:1、设备运行状况,模拟图是否与运行状况相符;2、设备异常现象或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