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警联锁管理制度自控仪表联锁报警系统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装置生产连续稳定高质量地运行,针对过程控制仪表及dcs、plc、itcc、sis系统的运行特点,加强仪表维护人员管理水平,做到万无一失,确保报警联锁系统动作灵敏,操作站、工程师站、机柜间的设备稳定运行,特制定控制系统管理规定
二、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公司自控仪表联锁报警系统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自控仪表联锁报警系统管理
三、职责制造部仪表负责自控仪表联锁报警系统管理工作
四、管理内容与方法1、新安装的仪表自控系统,在投入运行之前,确认各工序控制点及联锁、报警装置接线端子编号与图纸必须相符,发现有误应及时查明原因,若有变更,保存好变更单和更改记录,变更单必须有相关领导签字
2、现场安装的各类仪表控制检测点及开关接点输出端子接线要牢固,其端子号码、仪表设备位号必须保证齐全、准确,不得丢失或调换
3、仪表检修人员,必须定期对现场仪表、联锁报警系统作全面的校验及检查工作,不允许继电器接点有超前或滞后现象
4、透平压缩机电液执行机构和调速器电液执行机构在每次启车前,通知仪表技术人员、自控系统维护人员和工艺操作人员共同作模拟试验
5、每月应由系统工程师负责组织系统维护人员进行一次对全厂联锁投入、切除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6、联锁保护系统正常投运时,操作人员必须随时监控操作画面运行情况并注意观察阀门的调整开度,报警值的动作情况,避免因联锁失灵,而造成不良后果
7、各工序联锁报警保护系统的极限值是依据整个工艺流程原理来运行,并按时间顺序进行数据组态的,因此工艺操作人员不允许随便改变设定参数,严禁操作人员或与dcs系统操作无关的人员在计算机上玩游戏或进行其它娱乐活动
如被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8、如果遇到特殊原因,某工序的设备需改变运行方式或某种物料操作指标有变化,需改变报警参数时,严禁工艺操作人员私自变更报警值,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