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方案与2024年职业农民培训实施方案汇编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方案一、政策调整背景和目标(一)政策调整背景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完善农业补贴政策、改革农业补贴制度,执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决策部署,财政部、农业部安排、安徽、山东、湖南、浙江等5个省开展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试点
(二)政策目标
在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的基础上,坚持兼顾“生产和生态、公平与效率、指向性与操作性”的原则,完善农业补贴制度,改进农业补贴办法,增强农业补贴政策精准性、指向性和实效性,提高农业补贴政策效能
二、补贴内容(一)资金来源
将原农资综合补贴的80%(按省上文件要求,剩余20%用于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清算后的农作物良种补贴,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二)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全县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享受补贴的农民要做到耕地不荒,地力不降低
(三)补贴方式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耕地
省上文件要求,耕地面积的核定,以土地承包或土地确权面积为基础
XX年由于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未全面结束,此次耕地面积的核定统一以XX年计税耕地面积为基础(XX年起以土地确权颁证面积为基础),按排除法进行调整
以下几种情况不给予补贴:1、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
2、林地(耕地变为林地)
第1页共9页3、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
4、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含因修铁路、高速公路、房地产开发、工业等征(占)用耕地)
5、长年抛荒地(连续抛荒2周年及以上)
6、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
(四)补贴标准
由县人民政府根据补贴资金总额和补贴面积统筹确定
每亩补贴标准=补贴资金总额÷补贴面积总和
(五)兑付方式
按实际核实面积,经县农业局和财政局终审确认,报省农业厅、财政厅核准后,县财政局根据县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