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电所培训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提高运行人员的技术、业务水平,保证变电所的安全运行
二、职责: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全面的培训工作,所长负责日常的培训工作,段长、运行主任负责检查监督培训工作
三、管理要求:1
运行人员因工作调动、转岗或其它原因离岗三个月以上者,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新上岗(转岗、返岗)和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的返岗人员,实行班段级三级培训
培训按计划实施
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的返岗人员,由所在段段长、技术员负责管理
返岗人员自学本段三级培训内容,技术员负责上报正规考试计划,段长审核,分管主任监督,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所长负责每月一次对新上岗(转岗、返岗)员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并记录在班组学习记录中
新工艺、新技术投运前由检修或试验技术员形成书面培训资料,对变电所人员进行培训
培训后交接书面培训资料并会签,各自保留一份
投运前,变电段长负责完成变电所每名运行值班员的实际操作演练
变电所长按变电段下发的年度培训计划每月至少组织培训一次,由段长或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监督培训计划的落实
根据本所运行状况及人员实际情况,所长可安排安全规程、调度规程、现场运行规程及变电运行人员任职条件中相关知识的学习,每月每班进行一次事故预演
变电所每月由所长组织一次考试,段长或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监督并检查培训工作
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冬季培训工作,冬季培训的讲课教师要有教案
每年第一季度要进行《安规》考试,冬季培训结束后要进行考试,将考试成绩填入个人培训档案里
所长必须对培训过程资料整理齐全,如培训记录、答题试卷、个人培训档案等,各种记录、试卷保存5年
四、考核办法:1、所长不按时组织培训一次罚款20元
2、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培训,作好笔记,对迟到、早退者一次扣10元,无故不参加培训者一次扣20元
特殊原因可串班听课,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