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接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光伏电站交接班管理工作,明确运维值班人员在交接班时的职责、内容和要求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值长负责安排本班交接班工作,组织交接前检查并填写交接班记录。第二章交接班原则第三条交班人员应在交接班前30分钟做好交接准备工作,在签到表上签到,等待交接班。第四条交接时,交班值长清点接班人员人数,接班人员未到齐需讲明原因并做记录,接班人员未达到规定人数禁止交接班。第五条接班人员要听取交班人员交代全部运行情况和注意事项,以及需要继续跟踪和处理的遗留事件或问题。重要交接事项应记录在值班日志中。有疑问时应询问清楚,确认问题后签字接班。第三章交接班内容第六条接班人员重点检查内容:(一)查阅值班日志、工作票及操作票的有关记录;(二)现场运行方式;(三)检查交班抄表情况;(四)检查后台监控历史报警信息;(五)检查各种工具、文具、资料、记录和安全用具、消防设施是否齐全;(六)检查所辖区域内卫生情况。第七条交接班主要内容。(一)运行方式;(二)当班期间操作及维护内容;(三)上级命令、指示的内容和执行情况;(四)设备缺陷,以及对缺陷和异常运行的处理经过;(五)接班人员应注意的事项及其他问题。第四章交接班管理规定第八条如按规定时间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应报告上级,并坚守直到接班人员或上级指派的代班人员到现场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离岗。第九条不得无故推迟或提前交接班。进行重大操作或事故处理时不得进行交、接班,接班人员可以协助交班人员进行操作或事故处理,但必须服从交班人员的统一指挥和安排。直到情况允许时方可进行交接班,并在值班日志中详细记录。第十条在交接班时发生事故或异常现象,仍由交班人员处理,接班人员协助。当交接班双方签字确认后但在交班人员还未离开时发生事故,应由接班人员负责处理,交班人员应根据接班人员的要求协助处理,并听从接班人员的统一指挥。第十一条值班人员在实物交接时,应认真核实交接物及数量,并签字确认。第十二条交接班中由于漏交、错交而产生的差错由交班人员负责,接班后发现的差错事故由接班人员负责。第十三条发现接班人员酒后精神异常时应拒绝其接班并向上级报告。第十四条交接完毕后,交班人员方可进行值班签退。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运维部附则解释和修订。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第二篇:交接班管理制度文章标题:交接班管理制度1、交接班人员要提前做好交接准备,接班人员换完工服到岗位后,进行逐点逐项交接,做到件件事情有交待,将交接内容和存在问题认真记入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中。2、交标准班应交:(1)、领导的指令或上级来检查的情况。(2)、设备运行情况及主要参数。(3)、当班的重点工作进展情况。(4)、需要提醒下班注意安全生产的重点事宜。(5)、本班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大小事故及不安全隐患。(6)、安全保护设施是否有异常情况。(7)、工具、消防器材及室内卫生情况。3、交接班过程坚持。重要部位一点一点的交接,重要数据一个一个交接,重要工作一件一件交接。4、交接班应坚持做到。资料数据记录不全、不准不交接,特殊工种岗位不交给无证上岗者及劳保用品穿戴不全者。正在处理事故或故障时不交接。5、交接班时要严肃认真,对交接班人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在交接班前发现的问题由交班方负责,接班者验收合格后交班方才可离去。6、交班完毕后,对发现的大小问题,一律归接班人员负责,交班人不负任何责任。7、交接班后,双方未签字或问题未处理完不能离岗。第三篇:交接班管理制度交接班管理制度做好交接班工作是保证连续安全生产的重要一环,为了加强运行管理,连续、稳定和长周期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各岗位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值班人员应按照现场交接班制度的规定进行交接,未办完交接手续前,不得擅离职守。一、交接班的一般规定:1、为明确职责,交接班时,双方应履行交接手续,在按规定的项目逐项交接清楚后,交接人员先在交接班记录表上签名,然后接班人依次签名,从此时起,公司的全部运行工作,由接班人员负责。交班负责人才能带领全值人员离开岗位。2、接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