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修改稿监理工程师守则(一)认真学习、贯彻交通部、省有关工程监理的政策和法规
(二)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不得接受合同规定外的任何补助
(三)严格按交通部、省颁布的规范、规程和检验标准进行监理工作
(四)不得在承包单位、设备制造和材料供应单位兼职或合伙经营;不得向业主、承包商介绍材料、设备销售商
(五)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尽心尽责,做好本职工作;记好监理日志;做好各种资料的记录、统计、整理工作
(六)谦虚谨慎、文明礼貌、态度诚恳、平等待人、热情服务,维护业主和承包商的利益,维护公司信誉
(七)努力钻研业务,坚持科学态度,对工程以科学数据作为认定质量的依据
(八)尊重客观事实,准确反映工程监理情况,及时妥善处理问题
(九)对于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提供的暂不公开的信息和意见应保密
未经对方允许,不得随意公开或传播
(十)虚心听取业主、承包商、设计单位意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监理业务水平
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1
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与授权,负责组织项目的监理工作
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根据监理委托合同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对外发出的文件和指令,做到及时、完整、准确
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保证按期完成任务
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做好造价控制
审查和处理过程变更
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加强合同管理,做好协调工作,按照建设、监理、施工在法律上的平等主体原则,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