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党政工联席会议制度为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学校党总支、行政、工会根据《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襄河学校党政工联席会议制度》
一、党总支、行政和工会在联席会议中的责任(一)学校党总支是学校的领导核心,负有对工会的领导责任,党总支要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学校的贯彻落实;教育各级干部增强民主意识,研究和发挥工会、教代会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中的作用,协调、解决教代会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为教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创造良好的条件
支持教代会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
(二)校长和校行政要支持和保证教代会在其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听取教代会意见和建议;落实教代会在其职权范围内作出的决定、决议,培养干部的民主作风、自觉接受教代会的监督;责成有关部门认真处理好教代会提案,为教代会的召开和工会的日常工作提供经费保证
(三)工会要认真承担起教代会工作机构的任务
教育教职工在学校党总支、行政的领导下,坚持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参与学校的改革,为学校的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献计献策;做好教代会的筹备及工会的日常工作,认真组织教职工代表在其职权范围内落实教代会的各项要求,充分发挥教代会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督促教代会决议、提案的落实,及时将大会的情况通报教职工、把提案落实情况反馈教代会代表
二、联席会议参加人员和会议时间(一)参加联席会议的人员党总支书记、正副校长、各处室正副主任、工会主席、工会委员
(二)联席会议至少每年召开一次,正常情况下应在教代会年度会议前后一个月内召开
如有特殊需要每年可以增加一次,但不能安排在同一学期
三、联席会议研究的主要问题(一)确定校长向教代会提交工作报告的主要内容
(二)确定需要向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