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生产管理制度煤矿技术管理制度为了加强煤矿技术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技术管理责任,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技术规范,现就煤矿技术方案、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审批作如下规定:(一)矿井必须加强对生产技术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以矿长为首的行政管理体系和以矿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技术负责人对矿长负责,主管矿技术工作
(二)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范围:1、作业规程;2、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安全技术措施(含各种临时性措施、补充措施)
(三)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范围: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及基本建设工程等方面的规程、安全技术措施
(四)需公司审查审批的技术方案、规程、安全技术措施:1、矿井水平延伸设计方案;2、采区设计方案;3、重大技术工作、技术方案;4、新技术、新工艺首次使用作业规程;5、其它需要公司特殊审批的技术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等
以上5项(五)必须经煤矿会审、审批的技术方案、规程、安全技术措施:1、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2、各种安全技术措施;3、回采工作面设计;4、探放水设计;5、矿井水平延伸设计;6、采区设计方案;7、重大技术方案等
(六)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程序:1、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由煤矿技术科负责,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采掘作业规程编制规范》所要求的内容,在广泛征求职工意见的基础上进行编制,经所在科室领导签字,矿技术负责人组织生产、机电、运输、通风、地测、安全等方面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进行会审,依据会审意见完善规程,最后,会审人员签名通过
在工作面生产期间,每月都要对规程进行复审,并有复审记录、复审意见
2、安全技术措施(1)重大安全技术措施按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的会审程序进行
(2)一般安全技术措施由所在单位的技术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编写,经主管单位科室领导签字把关审批签字后,报矿技术负责人、矿长审批后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