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接待日及院长代表接待制度院长接待日制度一、接待时间:每周一下午为院长接待患者和家属来访时间(遇节假日顺延),当日接访时间为下午2点30分至5点。二、接待地点。医院办公大楼一楼。三、接待方式:每个接待日均安排一名院领导接待来访人员,院领导班子成员实行轮值制。四、接待内容:(一)听取患者对医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二)接受患者的投诉。五、接待要求:1、接待患者和家属来访要遵循以下原则。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分工负责,归口办理,件件有结果。2、对患者和家属来访反映的问题,自己能够解决的要主动予以解决,需要集体研究后解决的要先做好解释工作,研究后及时给予答复,属于职能科室处理的问题,批转或责成有关部门答复处理。3、转办和督办件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及时告知来访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办结的,但延长期限不应超过30日,并告知来访人延期理由。4、每次接待患者和家属来访,要做好受理登记,认真记录来访人的姓名、联系电话、地址和投诉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处理结果都要填入《院级领导接待日记录》,定期交院办公室保管。5、要为来访患者和家属守密,不得散布患者和家属来访反映的问题。院长代表接待制度为了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加强医患双方的沟通和交流,我院推出了“院长代表”接待服务制度。1、服务宗旨。以“医院是我家,病人是亲人,自己是主人”为服务理念,推行“院长代表”接待服务制度,不让每一位病人将不满意带回家。2、院长代表设立点:医疗服务部联系电话:84652673、每日由医政科的同志担任院长代表,接待患者或患者家属,为病人及家属解决就诊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做到及时发现问题,积极妥善解决问题。4、院长和/或业务副院长每周一下午参加医疗服务部工作会议,总结上周工作、研究部署本周工作;研究处理来访人员的意见。5、其他职能科室及医技临床科室必须配合“院长代表”的工作。6、接待办法:(1)接待人员须进行详细登记,内容包括。接访时间、来访人姓名、联系方式、来访内容、交办意见及期限、承办科室、承办情况、接待人签名。(2)在接访中,如牵涉到需要其他科室或人员协助处理时,可约请相关人员参加协调处理反映的问题。7、对处理问题的结果须进行登记,以便备查。8、几点要求:(1)要做到着装整洁,文明接待,礼貌用语、耐心听取来访人陈述,认真解决问题。(2)要注重实效,及时为来访人办实事,力求一次解决问题,避免重复来访或越级上访。(3)要注意安全保卫工作,避免意外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