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企业五项制度一、印刷品承印验证制度第一条本工厂设立承印验证员,由xxx同志担任,负责各种印刷品承印验证工作,负责妥善留存验证的印刷委托书、各种证明文件,并每月组卷归档保存2年,以备出版行政部门、公安部门查验
第二条接受本省出版单位委托印刷图书、期刊的,必须收存出版单位盖章的《图书期刊印刷委托书》
在印刷前必须报XX省新闻出版局审批部门备案,加盖“备案专用章”后,方可承接有关出版物的排版、制版、印刷、装订
第三条接受省外出版单位委托印刷图书、期刊的、必须验证并收存出版单位盖章的《图书期刊印刷委托书》,并查验该《图书期刊印刷委托书》有无出版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出版行政部门的盖章,还须事先报XX省新闻出版局备案,加盖“备案专用章”后,方可承接有关出版物的排版、制版、印刷、装订
第四条接受出版单位委托印刷报纸的,必须验证出版单位的《报纸出版许可证》,并收存其复印件;承接出版单位委托印刷报纸、期刊的增版或增刊的,还必须验证并收存该报纸上级主管的出版行政部门批准出版增版、增刊的文件
第五条接受委托印刷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必须验证并收存XX省新闻出版局出版管理处核发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
第六条接受委托印刷宗教内容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和宗教用品的,必须验证并收存XX省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及XX省新闻出版局出版管理处核发的准印证
第七条接受委托印刷境外出版物的,必须验证境外出版单位出具的有关著作权的合法证明文件,验证是否经XX省新闻出版局批准印刷的准印件,并收存批准文件和有关著作权的合法证明文件复印件;印刷的境外出版物必须全部运输出境,不得在境内发行、散发
第八条接受委托印刷注册商标标识的,必须验证商标注册人所在地县级(或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章的《商标注册证》,收存其复印件,并核查委托人提供的注册商标图样
第九条接受注册商标被许可使用人委托,印刷注册商标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