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山西煤炭运销集团碾底煤业有限公司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为保障职工的安全和职业健康,防止职业危害,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职责的规定,确保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检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并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和向劳动者公布,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1、各级领导要将防尘、防噪音、防煤气中毒,防物理伤害工作列入主要议事日程,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职业危害监测工作
2、监测工作依据综合办监测管理办法和上年度统计数据,结合工艺变化,写申请提交监测部门监测
3、生产部门作业场所的粉尘,每年申请监测一次,呼吸性粉尘建议每季度监测一次,其他职业危害按照煤矿相关规定执行
4、健康监督员要坚持每天检查粉尘、噪声工作,发现问题1及时上报
5、要定期分析粉尘、化学毒品浓度升高或降低的原因,如果超过国家规定标准,应及时采取有效降温措施
6、要加强各种职业危害因素浓度数据及技术档案管理
1、煤矿井下安装安全监控监测系统,对井下有毒有害气体进行监测,监控中心负责对安全监控系统进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监控中心工作人员每天对监测数据进行整理分析,有超标现象立即查明原因,向职业危害领导小组汇报
领导小组作出相应处理措施进行预防
3、每天由监控中心对监测数据进行汇总,并上报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后,进行备案
4、瓦检员每班对作业场所的有毒有害气体进行两次监测,将相关数据作好记录
5、每月由专职人员对作业现场的粉尘进行两次监测,并做好相关记录,有超标现象立即采取措施进行防治
6、每年由监管部门指定的煤矿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其结果向职工公布
27、存在超标现象的地点必须编制防治措施进行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