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校心得体会篇一:依法治校学习体会依法执教心得体会金塔县天仓小学李彦鹏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从依法治国到依法治教,必须加快教育法治建立。加快教育法治建立包括建立完备的教育法律标准体系、高效的教育法治施行体系、严密的教育法治监视体系、有力的教育法治保障体系等;包括各级教育部门转变职能,简政放权、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包括各级各类学校依法办学、依法治校,把教育改革开展纳入法治轨道,使任何改革开展有法律按照,获得法律保障。在教育领域,主要表达在学校“依法治校”,教师“依法执教”。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建立新时期对教师的必定要求,是施行素养教育的重要保障,也是树立高尚职业道德的根本要求。众所周知,‘依法执教’,确实是教师要按照法律法规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其含义有二,一是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要在法律法规所同意的范围内进展;二是教师要擅长利用法律手段来维护本身的合法权益。依法执教,要守法,即严格遵守《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标准》等法律法规,尊重青年儿童的合法权益和人格尊严,关心保护全体学生,不歧视后进生。学生是未成年人,是受教育者,就难免有如此那样的缺点或征询题。尤其是我们在面对差生或所谓的“征询题学生”时,更应中选择积极的角色进入学生的心灵中去,协助他们分析缘故,找准症结,制订措施,并建立平等、民主、融洽的师生关系,同时还要有耐心,做好“学生的征询题会反复、反弹”的心理预备,再次协助他改正缺点。众所周知,改正缺点养成好习惯绝不是一蹴而就的,有的是在通过屡次反复之后才能改正的,特别是对十几岁的初中小孩来说,更是如此。假设我们选择消极角色,采取高压政策,动辄对学生发火、甚至打骂,这不仅进犯了学生的合法权益,损害了学生的心灵,而且你本人也在抱怨、指责、愤慨中遭到更大的损害。当学生下一次有不良表现时,你仍未找四处理方法,除了抱怨、指责、愤慨之外仍然别无它法,而与此同时,你已经给学生的心理蒙上了一层阴影,进而对你所做的一切都产生反感。接下来,就堕入了恶性循环的教育旋涡,有的教师为此而采取了违法的手段。如此的事例不是没有发生过在我们的教育系统中。比方,有学生上课开小差,有的教师就罚抄课文;有学生上课不遵守纪律,有的被罚站,有的被赶出教室,有的就被用一些语言在同学面前进展挖苦嘲讽。细心回想我站在这三尺讲台上的时间里,也有着一些不够适宜的行为。教师违法,法律上的后果自不必说,在教育实践中也与教师本人的初衷背道而驰。这不,学生说教师的行为“严峻损害了他们的心灵”,师生矛盾进一步激化,学生和学校的对立情绪加深。这是教育的失败,是学生的不幸,是教师的悲伤。然而,假设我们心中有了法律认识,树立“依法执教”的理念,尊重学生,这种情况就自然而然的防止了。从而会加深师生间的感情。叶圣陶先生说过:“教育工作者的核心工作确实是为人师表”。这在另一个层面上要求我们要依法执教,给学生树立良好的形象。也确实是学校要教育教师以身示范,为人师表,以典范行为阻碍社会,教育学生。教师作为教育者,理当以身作那么,遵纪守法,才能教育好学生,使他们成为知法、守法公民。这也是我们教育工作的根本立足点。教书育人是教师的天职。作为一名新时期的教育工作者要主动更新观念,履行《教师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为此,我们要从点滴做起,平日的教学治理中充分贯彻“依法执教”的精神,结合我校的“以人为本”的教育方针,充分尊重学生,多站在学生的角度考虑教育征询题、施行教学。按照法律,在适当的时候采取恰当的教育手段。从素养教育入手,不单以成绩优劣评判学生,重在特长与爱好,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开展,为培养“四有”新人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