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专项检查工作总结XX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专项检查工作情况汇报为进一步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监督管理,遏制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从药用渠道流失和滥用,防止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流弊案件发生,依法严厉打击非法买卖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XX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专项检查的通知》(食药监通[2012]174号)文件要求,在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下,及时安排部署了专项检查工作,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药品生产、经营单位,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此次专项检查以辖区内药品批发企业经营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是否按照gmp、gsp的要求建立客户档案,核实并留存购销资质证明复印件及购销人员的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等;零售药店对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是否严格执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规定,是否超数量销售,是否从正规渠道的购进为重点,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62人次,车辆20台次,检查药品经营企业89家,未发现违法违规购进和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情况。从检查情况看,辖区的绝大多数药品经营企业对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安全管理和依法规范经营的意识在不断加强,绝大多数企业均能按照文件规定购进、销售此类产品,但是部分企业存在管理制度不健全、购销记录不规范,零售药店存在现金交易等问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均现场责令企业进行整改,要求其严格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分类管理和做好该类药品的销售登记。在检查中,我局把执法检查同宣传培训相结合,积极向被检查单位宣传讲解相关管理规定,要求各相关企业坚决执行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有关管理制度,不准过票、挂靠经营,不准批量销售。要求药品零售企业必须从具备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定点批发资质的企业购进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销售含第1页共2页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必须严格执行处方药凭处方销售,非处方药一次销售不得超过5个最小包装的规定。此次检查进一步规范了辖区药品经营企业对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经营行为,预防和减少了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提高了企业安全防范意识,以确保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经营、使用安全,促进特管药品在全区流通领域的规范管理,保障群众的用药安全。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五日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