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编号:CNCA-12C-049:2010装饰装修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溶剂型木器涂料产品2010-07-06发布2010-07-06实施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目录1.适用范围2术语及其定义3.认证模式4
认证的基本环节5
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5
1认证的委托和受理5
2产品抽样检测5
3初始工厂检查5
4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认证时限5
5获证后监督6.认证证书的保持和变更6
1认证证书有效期6
2认证证书格式6
3认证范围的扩大6
4认证证书的扩展和变更6
5认证范围的缩小7
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使用7
1准许使用的标志样式7
2加施要求7
3相关要求8.认证证书的暂停、注销和撤消9
附则附件1:溶剂型木器涂料产品强制性认证单元划分附件2:溶剂型木器涂料产品抽样检测项目及检测依据附件3:溶剂型木器涂料产品强制性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1.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的产品范围为:室内装饰装修用(注)聚氨酯类、硝基类、醇酸类溶剂型木器涂料
注:包含室内装饰装修木质材料的工厂化涂装用溶剂型木器涂料
术语和定义本规则采用GB1858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中的术语和定义
3.认证模式初始工厂检查+产品抽样检测+获证后跟踪检查注:初始工厂检查包括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和认证产品一致性检查
4.认证的基本环节认证的委托和受理初始工厂检查产品抽样检测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获证后的监督5.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5
1认证的委托和受理5
1认证单元划分原则上同一加工场所、同一主要成膜物质的清漆和色漆各为一个认证单元;申请单元划分说明见附件1《溶剂型木器涂料产品强制性认证单元划分》
2申请受理条件正式申请认证前,生产厂均应能正常生产所申请认证单元的产品
ODM模式的认证活动执行《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中涉及ODM模式的补充规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