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械质量责任事故追查制度一、药械质量责任事故即是指药械使用单位因采购、保管养护、设备等缘故此导致产生的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行为。二、药械的采购程序符合药械采购治理制度的,其购进的药械属于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药械使用单位应积极主动地协助食品药品监视局稽查科追查相关企业或消费厂家的责任。三、药械的采购程序不符合药械采购治理制度的,其购进的药械属于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药械采购主管领导及其采购人员应负主要责任。因之而受四处分的,主管领导及采购人员应按照其责任的大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四、因养护保管不当而导致假劣药品和医疗药械,并未按照有关规定报请销毁仍然存放于药房的,应追查主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由此而受经济处分的,应按照相关人员的责任,责令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五、因设备缺乏而导致的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并未按照有关规定报请销毁而仍然存放于药房的,应追查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由此而受四处分的,应按照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责令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因上述征询题而触犯刑律的,应依法追查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