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资源局考勤管理制度关于印发《某市国土资源局物资采购管理制度》的通知为充分发挥物资集中采购产生的规模效益,减少浪费,提高效能,确保集中采购物资的质量,从制度上、源头上防范物资采购过程中的不正之风及腐败行为,做到物资采购公正、公开、透明、更好地维护单位利益,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一、物资采购范围办公设备(含办公桌椅、电脑、空调、文件柜、饮水机等);零星办公用品;维修(含房屋、设备)、工程、服务等
二、物资采购原则物资采购尽可能批量进行,批量物资采购按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工作应坚持的原则为:依法按制度办事的原则;秉公办事、廉洁自律的原则;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采购与使用分离的原则;注重货物质量的原则;最大限度维护本单位利益的原则
三、物资采购办法1、大宗物品购置,实行“事前申报,领导审批,政府采购”的制度
科室凡购置单价在5000元以下的大宗物品,1一律由科室先填写“办公用品购置审批领用单”,办公室负责核实提出意见,报分管领导同意,由主管财务领导审批,再进行政府采购
5000元以上的大宗物品购置,由科室出具书面报告,党组讨论,主管财务领导审批后,再进行政府采购
2、零星办公用品实行“统一申报,后勤服务中心采购,科室领用”的制度
单价在5000元以下或批量在10000元以下的采购计划,由办公室会同监察室、财务科确定2—3家市政府采购办定点供货单位进行议价采购,凡需购置单价在1000元以下的零星办公用品,一律由科室先填写“办公用品购置审批领用单”,由分管领导签出具体意见,主管财务领导审定同意,由办公室统一到市政府采购办定点供货单位进行采购
3、对未经审批的科室物品购置,财务科一律不予报销,对未经程序擅自在外购置的办公用品等发票一律不予报销
四、工程(包括房屋维修工程、设备维修工程):先由科室拿出意见和工程或维修经费预算,10000元以下的工程报主管领导签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