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系统督查制度及考核办法市党委系统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充分调动各县区、各部门进一步做好信息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信息工作为各级党委科学决策和服务的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年度考核评比对象为各县区委办公室,市开发区党工委办公室、市直各单位及全市党务信息工作者
考核评比项目包括信息工作先进单位、优秀信息工作者及优秀决策信息
第三条市委办公室信息科每月对各县区委办公室,市开发区党工委办公室、市直各单位信息采用情况进行通报
每月下发的信息采用情况通报,按县区自然排序,每月累计积分,年底总积分,占总分80%
第四条年度考核评比采取积分的办法,原则上按年终信息采用累计积分(占总分的80%)和年终检查得分(占总分的20%)来确定信息工作先进单位,优秀信息工作者由单位推荐
第五条年度考核评比表彰由市委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并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1-二、评选条件第六条党委信息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一是领导重视,有分管信息工作的领导并经常督促、检查、指导信息工作,县区配有专职信息员3人,市直部门配有专兼职信息员至少1人
二是信息采编、审核等项制度健全,责任明确;网络健全,有信息奖惩制度;开展信息工作必需的硬件设备齐全且较为先进
三是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全面,喜优兼报,实事求是,无重大信息迟报、漏报、瞒报、误报现象,对市委办公室信息科的约稿及时上报
四是评选信息工作先进集体的单位要至少完成1篇市级领导参阅刊或1篇省级领导参阅
第七条党委信息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一是努力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思想敏锐,主要工作业务熟悉
二是热爱信息工作,熟练掌握业务知识,具有较强的信息收集和处理能力,且从事党委信息工作半年以上
三是工作积极,奉献精神强,善于开拓进取,完成任务出色
四是无错报、迟报、漏报、瞒报、误报现象,对市委办公室信息科的约稿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