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电信诈骗宣传标语各位领导,各位老师,同学们,下午好
今天我向同学们分享的是预防电信诈骗,希望同学们认真听讲,认真领会,希望大家能树立防骗的法治思维和证据意识,真正做到有备无患,警钟常鸣,确保财产安全
好,现在同学们看一下视频:刚才那个视频是我自己创作的,它展示了谎言的进化,大家看屏幕,这是一个从态度到情感最后到财产,不断实体化、物质化的过程
现在进入今天的学习内容,看一个案例徐玉玉事件是2016年的一大新闻热点
即将进入大学的准大学生徐玉玉因为学费被骗走了,伤心难过就这么死了
人间惨剧,莫过如此
大好青春年华,眼看前程似锦,到此戛然而止
这个新闻引起了很多人的愤慨,千夫所指,这些个骗子该死
那我们现在来看看诈骗罪这个罪的定罪量刑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
通常认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
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再来看看相关的法律依据和司法解释《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诈骗罪不适用死刑司法解释就明确了只要诈骗人民币3000元,就构成诈骗罪
诈骗数额在3000元以下的,就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
好,我们简单了解诈骗罪
从徐玉玉这个案件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就是公民个人信息的泄露
公民个人信息内容:身份(个人,家庭成员,手机号码)、财产(存款,车辆,房产)、行踪(宾馆住宿,民航登机,电话定位,出入境)、通讯(通话单,qq,微信)、交易(股票交易,网络订单,快递单)、教育(学籍,助学金)、医疗(病历,体检报告)等等
泄露行为:违法法律规定,出售或者非法获取法律上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主要有两个阶层,危害低的,就是在民事上的隐私权,危害高的,就是刑事上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