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制度海南大中漆厂(香港)有限公司文件编号:aq/a4b4
1修改状态:a/0事故隐患分级管理制度1、根据隐患严重程度、解决难易,事故隐患分为a、b、c三个级别:a级隐患:是指重大隐患;b级隐患:是指较大隐患;c级隐患:是指一般隐患
2、安全检查人员在进行隐患登记和处理过程中,应根据隐患级别,实行分级管理、逐级上报
3、对排查出的隐患,要按a、b、c级标准及时登记建档、及时实施监控治理、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政府报告,报告的内容主要有:(1)隐患的现状及产生的原因;(2)隐患的危险程度及难易程度分析;(3)隐患的治理方案;方案的主要内容
治理的目标及任务,b
采取的方法和措施,c
经费和物资的落实情况,d
负责治理的单位和责任人,e
治理的时间和要求,f
治理安全措施和标准要求,g
负责验收的单位和责任人
4、对于排查出的c级隐患要按“五定”原则(定整改措施、定责任人、定落实人、定时间、定资金)进行专项安排处理,安委会进行跟踪复查验收整改效果
5、对于排查出的a、b级隐患,做到及时上报,由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挂牌督办整改验收;对上级政府或主管部门发现的a、b级隐患,下达的整改指令书,应建立信息管理台账,并按分级挂牌督办规定落实挂牌督办
6、对于上级政府或主管部分排查的a、b级隐患,应落实隐患治理的六项内容:明确整改任务、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资金、整改验收人
7、在整改a、b级隐患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对于隐患排出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臵警戒标志,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设备,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1页共2页8、a、b级隐患整改到位后,及时向负责挂牌督办的政府或相关的职能部门(机构)上报整改内容,并申请验收;对验收审查合格的,应及时对隐患进行核销,对验收审查不合格的,应重新制定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