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1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取得的成效1
1农民的医疗负担有所减轻,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情况有所缓解
按照新农合制度的规定,参合农民患病后在乡镇卫生院住院治疗可以得到至少40%以上的医疗费用补偿,而且,这一补偿比例还在不断提高,在2005-2006年度将提高到50%以上
因此,从理论上看,今后农民患大病住院只需要自负少部分的医疗费用,而大部分医疗费用由新农合负担,这一补偿标准已快接近城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偿水平
2003、2004和2005年三个年度,大理州XX县区参合农民平均每次住院得到的医疗费用补偿额分别是358元、406元和429元,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
2农民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意识开始增强,潜在的医疗卫生需求逐步释放出来
开展新农合之前,由于医疗费用高、收入水平低,因此很多农民都是“小病扛,大病挨,重病才往医院抬”
开展新农合以后,农民的看病意识和自我保健意识明显增强
在大理州XX县区,2003-2004年度全县参合农民的门诊量是54694人次,2004-2005年度上升为70675人次,增长了29
2%;2003-2004年度全县参合农民的住院数是5163人次,2004-2005年度上升为9003人次,增长了74
在XX县区,实行的是门诊费用的20%减免报销制度,参合农民的门诊就诊需求量更是快速上升
3新农合推动了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
新农合对农村卫生事业的推动作用,首先,表现在整个农村医疗市场的扩大和卫生业务收入的迅速增长,这为农村卫生事业的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其次,农村乡村卫生系统的服务条件、药品供应和监管等卫生供给状况也得到了明显改善
如弥渡的苴力镇、宾川的州城镇等卫生院在开展新农合以前医院设备落后、从没做过手术,在开展新农合后,通过国债资金加上地方补助及自筹资金,每个乡镇都增加了至少50万元以上的卫生投资,改善了医疗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