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考勤制度(例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公司作息制度第二条公司上班时间为8:00~12:00,13:00~17:00(可分为夏季、冬季作息时间)
第三章工作制第三条公司(总部)一般实行每天8小时标准工作日制度
实行每周5天标准工作周制度,周工作小时为40小时
第四条其他工作时间制度:1
缩短工作时间
主要针对特别繁重和过度紧张劳动,夜班工作,哺乳期的女职工
计件工作时间
按计件定额工作
不定时工作时间
主要为公司领导、外勤、部分值班人员、推销员、司机、装卸工等,因工作性质需机动作业的工作岗位
综合计算工作时间
工作性质为连续作业和受季节影响的岗位
按标准工作日换算为以周、月、季、年等周期计算工作时间
第五条遵照国家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制度
每周公休日2天
法定节假日:(1)元旦,放假1日;(2)春节,放假3日;(3)国际劳动节,放假1日;(4)国庆节,放假2日;(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节假日,如妇女节、青年节、建军节、少数民族节日等
第四章考勤范围第六条公司除高级职员(总经理、副总经理)外,均需在考勤之列
第七条特殊员工不考勤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五章考勤办法第八条在有条件的情况下,采用考勤机打卡制度
未采用考勤机的,可填写员工考勤表
第九条任何员工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打卡或签到
第十条员工忘记打卡或签到时,须说明情况,并留存说明记录
第十一条考勤设置种类:1
比预定上班时间晚到
比预定下班时间早走
可细分为几种假
全天在外办事
第十二条员工须出示各类与考勤有关的证明材料
第六章考勤统计及评价第十三条行政主管负责每月填写月度考勤统计表
第十四条公司通过打分法综合评价每个员工的出勤情况
第十五条考勤计分办法
迟到10分钟扣2分,迟到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