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4页宏艺黄金交易业务居间人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宏艺黄金交易业务居间人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公司业务的健康有序开展,根据国家相关居间人政策法规以及上海黄金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宏艺黄金交易业务居间人的条件第一条黄金交易业务居间人是指独立于黄金交易公司和投资者之外,在规定的经营范围内接受投资者的委托,为其提供订立黄金交易代理合同的机会或者中介服务,由黄金交易公司按约定比例支付佣金,同时进行黄金交易宣传、市场开发、客户维护并独立承担基于居间法律关系所产生的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自然人第二条异地居间人须具备法人资格
具有现代营销理念,具有良好的商誉和商德,拥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拥有良好的协作配合精神,具备相当的经济实力,符合交易中心要求的经营场地
第三条交易中心对加盟的居间人收取一定的加盟费
(暂未执行,执行时另行通知)第三章法人居间人开户须知第四条法人居间人开户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一式两份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包括指令下达人和资金调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签字留样
如属一般纳税人,则须提供纳税人证明
第五条交易中心在对法人居间人提供信息审核确认后给予开户
在居间人保证金未到账之前,暂不发放居间人权利
第六条法人居间人开户时须提供公司地址、法人电话、银行账户、公司座机、传真、QQ、夜间值班电话等指定有效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开户
在日后经营当中如有变更事项须向交易中心申请备案
如居间人擅自改动联系方式,或者提供的电话等联系方式关机、无人接听等原因产生损失,所产生的后果概由居间人承担
第七条法人居间人在开户后须认真学习交易规则、相关合同文件及上海黄金交易所的所有章程
第四章居间人的权利和义务第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