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促进传染病的疫情报告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按照医院、科室、责任人三级管理制度落实奖惩制度
2、全年度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先进科室给予300元年终奖励,科主任50元奖励
3、根据传染病检查上报情况对工作突出的先进个人给予年终100元奖励
4、对发现传染病未能及时填卡上报或漏报者根据情节,依据院部指定的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理:⑴凡漏报、迟报,未造成传染病疫情播散、暴发、流行者给予50元处罚,情节严重者,造成疫情播散,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
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
⑵对工作督导不力,检查不及时造成漏报不能及时发现者,对责任科室(传染病管理科)及责任人给予100元罚款处理
⑶对累计漏报、迟报超过3例者,扣除责任人当月工资、资金,并通报全员,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
⑷全年发现传染病漏报超过5例者,扣除主管院长及医务科责任人年终奖金,并给予警告处分
5、凡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未能及时上报传染病疫情,造成传染病暴发、流行且后果严重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
第二篇: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使我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以提高我院传染病报告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我院传染病防治管理实行医院、科室、责任人三级管理制度
院部有分管院长负责传染病疫情管理工作
2、根据传染病报告程序落实疫情报告责任,各科室必须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根据规定认真做好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第1页共7页不得漏报、迟报、谎报、瞒报
3、工作站负责监督检查传染病疫情上报工作,每月有小结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责令及时解决并根据情况实施处罚
4、凡漏报、迟报未造成传染疫情播散、暴发、流行者,漏报一例给予50元处罚,迟报一例50元处罚,漏登一例10元处罚,情节严重者,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