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农民自主筹资筹劳机制——XX县区完善“一事一议”制度的情况与作法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陈前金内容摘要: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是为适应农村改革税费取消乡统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及取消农民义务工、劳动积累工后而建立起来的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筹资筹款制度
在制度设计上存在定义不准确、负担不合理、筹劳不现实、筹资不够用等问题
建议:(一)根据项目性质,确定筹资对象
(二)坚持公平原则,合理筹措资金
(三)坚持城乡统筹,加大财政投入
关键词: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存在问题对策建议作者简介
陈前金,男,1943年12月生,XX省XX县区人,中共党员,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特约研究员
长期从事农村财政工作,在《人民日报》《中国财政》《中国财经信息资料》等中央省市报刊发表文章100多篇
多次获XX省财政科研优秀成果一、二等奖
2004年获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首届中国管理英才大会”优秀论文一等奖,2006年获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十一五”公众建言献策征文二等奖,2009年两篇文章同时获得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纪念农村改革30周年——我所了解的农村综合改革”征文二等奖
一、制度形成我国农村地域辽阔,人口众多、居住分散
长期以来,由于实行城乡分割二元结构体制,在财政资金的分配上存在重城市轻农村的倾向,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严重滞后于城市公益事业建设
农村税费改革前,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所需资金主要靠向农民筹资(乡统筹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筹劳(义务工、劳动积累工)解决,造成农民负担过重,耕地大量撂荒,农民增收困难,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增大,经济发展缓慢
同时,由于农民的投入是有限的,严重制约了农村公益事业的发展
1998年10月,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多予少取,让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
”随后,在2000-2002年开展的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