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政治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司的思想政治工作,形成在党委领导下的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思想政治工作新格局,建立健全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保证公司的改革、发展、稳定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思想政治工作必须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引导公司广大党员、干部、员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努力造就一支适应新形势、综合素质过硬的员工队伍,为公司的科研生产提供强大的思想动力
第三条公司的思想政治工作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切实尊重和维护员工群众的主人翁地位和合法权益,真正发动和依靠员工群众参与公司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使公司与员工形成一个目标共创、命运相连的利益共同体,齐心协力办好企业
第二章思想政治工作组织机构第四条为了加强对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为成员的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公司所有职工思想动态,研究部署思想政治工作任务
第五条公司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思想政治工作办公室,挂靠公司党委工作部,由党委工作部、纪委办公室、公司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工会、团委等组成,及时关注和引导员工思想,执行并督促完成领导小组部署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六条各党支部、党总支成立以党支部书记、党总支书记,支部委员,行政单位领导,班组长等为成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小组
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本支部、本总支员工的思想动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科研、生产和经营1管理中出现的思想问题,并及时向公司思想政治领导小组和思想政治工作办公室汇报
第七条对于长期出差在外的员工思想动态,所在单位和支部要及时关注,超过10人在同一地方出差超过1个月的,必须指定人员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并及时向所在单位、支部汇报情况
对于公司内部人员工作流动在异地的,由本人所在思想政治工作小组和所在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