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化、制度化地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排除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纠正违章作业,监督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防止工伤事故、防止职业病危害事故、防止设备事故,确保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项目安全检查。第二章安全生产检查的组织与领导第三条项目安全检查每月至少开展1次,项目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专业性、季节性安全检查根据具体情况实施,也可将这三类安全检查结合起来进行。施工队伍安全巡检每月不得少于4次。第四条安全检查的内容和方案由安全领导小组根据本项目情况确定。第五条安全检查组应由项目负责人、安全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会及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成员必须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人员担任。第六条项目组织的安全检查,其检查结果应向项目安领导小组汇报并发文通报下属施工队,同时上报公司主管部门。项目组织的安全检查,应做好记录,同时上报公司安保科。第三章安全生产检查的要求第七条安全检查前要制定好安全检查表,按照表上内容逐条进行对照检查,防止走过场(临时突击检查除外)。附:检查表。第八条安全检查组成员应密切配合、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使安全检查达到预期效果。第九条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逐项登记,发现需要整改的,发出整改通知书,能整改的应立即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应当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限期整改,并采取有效的临时保障措施。同时各施工队必须将整改情况向项目安保部作书面汇报。第十条安全检查中如发现有严重危及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立即责令停工,并立即报告领导,及时研究,予以解决。第十一条安全检查发现违章行为时,应按有规定当场予以处罚。第十二条安全检查结束后,应督促检查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力的单位要重点加强处罚,直到停工整顿。第十三条各施工队要建立安全检查档案。第十四条安全检查结束后,要认真研究总结,表彰先进,鞭策落后,并以此为据,安排下一步的安全生产工作。第十五条受检单位应支持配合安全检查组的工作,如实汇报有关情况,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阻挠。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方案第十六条安全生产检查内容。查各施工队伍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查安全意识是否增强、查制度是否建立、查管理是否到位、查隐患是否排除、查安全设施是否有效。第十七条检查时间安排。项目于每月末对各施工队伍检查一次;各施工队伍于每月末自查一次。第十八条检查人员组成:项目。由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分管安全副经理任副组长项目安保部、综合办公室、工程部、人力资源部、工会有关负责人组成。项目安保部为安全检查具体实施部门。各施工队伍。各施工队安全领导小组由各生产单位负责人为组长,生产副职为副组长,施工队各职能部门的负责人组成。班组及工区。由班组长、作业队长组织现场安全员进行检查。第十九条检查的方式与方法:(一)检查方式项目的安全检查为日常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前后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1、日常性检查:即经常性、普通性的检查,项目每周至少检查一次;搅拌站的安全检查每月至少1次;2、专业检查。针对各种设备、特种作业人员、特殊场所进行检查。3、季节性检查。根据不同季节开展检查。4、节假日前后检查。针对节假日前后职工思想易分散而进行遵章守纪检查。5、不定期检查。机器设备、装置在不开工、停工、检修中以及竣工试运转时进行检查。(二)检查方法1、首先由各级领导组织布置,成立安全检查组。项目安保部具体组织实施。2、召开汇报会、座谈会、调查会形式了解情况,了解不安全因素及生产中异常情况。3、现场检查。查遵章守纪,查设备运转情况。依照公司、项目安全检查表、班组安全检查表对照检查(附公司、项目安全检查表、班组安全检查表)。4、坚持查改结合。通过检查的手段,达到整改安全隐患的目的。5、制定和建立检查档案。收集基本情况,掌握基本安全状况,实现事故隐患及隐患点的动态管理,为及时消除隐患提供数据。第二十条检查出的隐患处理:(一)、对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