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2020年度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实施办法为了进一步强化招商引资责任,切实把我镇今年招商引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全面提高我镇经济实力,努力实施工业强镇战略,现对2020年招商引资工作制定如下考核办法:一、考核对象各村、镇直单位和镇政府在编干部和职工,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招商引资任务的第一责任人
二、目标任务原则上正科级500万元,副科级300万元,股级100万元,一般工作人员50万元
具体责任目标附后
三、考核范围1、引进区外国有、集体、私营经济、个体户以及其他经济类型组织来我镇独资或合资兴办各类工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商业、旅游、房地产开发、公益事业、生活及各项社会事业的投入资金(含实物投资)
2、引进的工业项目落户在区工业园区并被区认定为我镇的招商引资项目
4、为盘活存量资产购并、租赁、承包(租赁承包期在三年以上)我镇企业所付费用和启动生产投资
5、引进区外单位或个人来我镇进行与本地企业联合,外方投资形成固定资产的部分
6、区外企业搬迁到我镇的固定资产部分
7、2020年以前招商引资工业企业追加固定投资部分
8、利用国外资金、实际到位并形成固定资产的部分
四、考核办法由镇招商引资办公室统一组织对招商引资工作进行考核,具体办法:1、引进的第一、二产项目(包括新建、购置或迁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投资必须在50万元以上,三产项目必须在300百万元以上方可申报考核
考核结果按原始发票、工程决算或资产评估资料计算实绩
2、项目确认落户本镇后,由项目第一引荐人向招商引资办公室提交项目引荐人表和招商引资项目认定需要的所有材料(投资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及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证明等)
项目建设中,引荐人需全程跟踪,随时向招商引资办公室对接情况,并于每月20日前报送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证明,以便确认招商引资额3、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招商引资任务的第一责任人,对招商引资任务负总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