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感染管理组织的工作制度与职责医院感染管理组织及工作制度【制度】1
医院感染管理领导组织
(1)组织形式:1)3000张床位以上的医院应设立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
2)3000张床位以下的医院应设立医院感染管理小组
(2)组成人员: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小组)一般设主任(组长)1人,由主管业务的副院长兼任;副主任(副组长)1~2人,分别由医院感染管理科主任兼任,或由预防保健科主任、护理部主任兼任
委员由医务科、内、外、妇、儿、传染科医师、检验科主任、药剂科主任、供应室护士长、手术室护士长、总务科科长等有关人员兼任,人数可视医院规模、性质、任务而定,一般委员会不少于10人,小组不少于6人为宜
(3)任务和职责: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以及省、市卫生管理部门防止医院感染的有关规定,制定全院控制医院感染的规划,各项卫生学标准及管理制度
2)负责医院感染发病情况的监测,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对策,考评管理效果,研究改进措施
3)负责对新建设施进行卫生学标准的审定
4)负责医院感染管理有关人员的业务培训,提供有关技术咨询
5)负责按规定向卫生主管部门填报医院感染发病情况监测表
发生暴发流行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医院感染机构(1)机构设置:医院感染管理科是医院感染管理的二级机构,也是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的办事机构
由专职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医院感染各项计划的实施
2000张床位以下的医院,可在预防保健科或护理部设立感染管理小组,由专职人员组成
(2)人员编制:1)医院感染管理科应设主任、副主任、专职医师和护师、专职或兼职检验师,并经过相应的专业培训
科主任应具有中、高级技术职称;担任感染管理的医师,要求是医学院校公卫系毕业或临床医师经专门训练者;担任感染管理的护师,要求正规护校毕业,有丰富的临床经验,经专门训练的护师以上人员
2)按照每人负责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