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9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9页中华医学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试行)(2006年12月16日第二十三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华医学会(以下简称“学会”)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管理,根据国务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卫生部《全国卫生信息化发展规划纲要2003-2010年》、《卫生部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有关要求》、信息产业部《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和《中国科协信息化工作规划纲要》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会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学会及学会各专科分会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工作
经营性网站由学会统一筹划安排,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学会互联网信息服务建设是学会重要的基础建设,按照“统一管理、资源共享、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加强建设和管理
第四条学会互联网信息服务建设以建立数字化学会为目标,通过对学会资源整合与利用,打造面向学会会员和广大医务工作者的信息交流、面向社会大众提供医学信息和科学普及知识、面向专科分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的工作平台和服务平台
第五条学会互联网信息服务体系由中华医学会门户网站、学会办事机构局域网网站和分支网站组成
第2页共9页第1页共9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9页学会门户网站宣传树立中华医学会整体形象,集合信息服务、学术交流、业务工作等多功能的综合网站;学会局域网网站建立自动化办公系统;学会分支网站包括专科分会网站和业务专项网站
学会专科分会建立与本专科学术相关的网站,为专科分会提供网上工作平台及为其会员提供网上学术交流的平台,促进本专科学术水平的提高;业务专项网站是学会根据业务发展和便于管理的需要,批准建立的与专项业务有关的专业网站
第六条中华医学会各类网站内容版权均归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