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背限购政策签订的合同篇一:关于合同效力的相关政策关于合同效力的相关政策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实在处理城镇居民住房咨询题,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1年2月15日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统称“京十五条”),对居民家庭在本市购置住房的资历限制及限购套数等咨询题均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上述政策的出台关于有效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开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同时也对房屋买卖当事人的利益产生了严重妨碍
实践中,本市法院民庭受理了一批涉及住房限购政策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为正确适用法律、统一裁判标准,市高院民一庭召集市一、二中院及部分基层法院民庭召开了专题研讨会,经充分深化讨论,就该类案件审理中的相关法律适用咨询题,构成以下纪要内容:一、(审理案件的根本原那么和导向)对房地产市场加强和完善宏观调控是党和国家为维护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开展,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严重决策部署
依照国家和本市的住房限购政策规定(以下统称住房限购政策),妥善处理相关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是人民法院为大局效劳、为人民司法的必定要求,要确保司法审讯与国家对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的导向相一致
二、(住房限购政策与不可抗力)国家关于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并非是一个令所有市场主体猝不及防的突变过程,而是经历了一个从限贷到限购逐步加强和完善的开展过程
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标的额相对较大、与买卖双方切身利益亲密相关的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对合同订立后可能出现的房地产市场风险及各种履行障碍均应当有一定程度的预见和推断
因而,住房限购政策在司法实践中不宜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不可抗力
三、(住房限购政策的性质和合同解除的处理原那么)住房限购政策在性质上具有公共政策的性质,确实会对房屋买卖合同能否接着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