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政治业务学习制度国家税务局政治业务学习制度为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施省局提出的”1+3”治税方略,增强税务人员自身修养,进一步提高我局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结合区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学习内容1,政治学习: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廉政规定和其他政策精神
2,业务学习:税收法规,财会知识和其他与税收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
3,微机知识:微机操作,使用及维护的基本常识
学习时间,地点每周星期五下午为政治,业务学习时间,学习地点设在区局会议室或其他学习地点(以临时通知为准)
学习方式集中学习与分散自学相结合,采用互教互学,专题讲授,组织讨论等方式
四,学习要求1,每次学习都要有详细的学习记录,半年有学习总结
由人事教育监察股负责
2,每位干部职工都必须做好学习笔记,每年学习心得不少于二篇,分别于六月底和十二月底交人事教育监察股检查
3,学习日实行签到制,由人事教育监察股负责
学习时间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五,组织考核政治学习由人事教育监察股和办公室具体组织,业务学习由税政法规股,征管股,信息中心等相关业务部门具体组织
上述学习牵头部门应结合实际工作,学以致用原则拟定学习内容,学习内容包括为每周学习计划(含知识点和5道以下习题),每周学习计划于每周一报人事教育监察股,人事教育监察股于每周二汇总报分管领导
此项工作将列入目标管理考核
每季度终了后10日内由人事教育监察股检查干部职工的学习笔记
每月终了后5日内由人事教育监察股汇总本月学习计划并存档备查
采取学考相结合的方式,以考促学,区局将每月的学习内容汇总,组织一次抽考,每次抽10人左右考试,并将测验成绩计入个人的日常考核,作为个人年终考核,评先的依据
对没有学习笔记和心得的,一次扣款20元,并限期改正;限期不改的,扣款100元
对无故缺席,迟到,早退者,按《南昌经济技术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