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延信事迹汇报材料篇一:全国孝老爱亲典范候选人:曹于亚事迹全国孝老爱亲典范:曹于亚事迹曹于亚曹于亚,又名曹瑜,女,20岁,共青团员,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石永中学2007届毕业生。曹于亚家住邻水县一个贫穷而又偏远的小村庄。小时候,父母南下福建打工,她和外婆相依为命。2006年11月的一天,正在上课的曹于亚忽然接到,得知父亲因患尿毒症已送至重庆西南医院抢救。第二天,心急如焚的曹于亚向学校请假,赶往医院探望父亲。看着被病痛折磨的父亲,曹于亚无法接受眼前的事实。当母亲告诉她即便卖了房筹够了钱,没有肾源也救不了父亲时,曹于亚决然决定要用本人的肾救治父亲。由于她看起来较小,而按规定,捐肾最少也要18岁,医生一口回绝了她的恳求。曹于亚长跪在医生面前恳求救父。手术时,曹于亚没有一点犹豫。在生与死的决战中,曹于亚成为重庆市西南医院女儿向父亲成功捐肾的第一人。手术成功了,但每个月4000多元的医疗费让这个家庭难以承担。邻水石永中学减免了曹于亚的所有学杂费和住宿费,同学们纷纷给她捐款。美术指导老师把宿舍腾出来,让他父亲住进去。曹于亚带父上学回到了校园,专心备战迎接高考。每天放学后,她都要买菜、煮饭,为父亲洗衣。在今年高考中,曹于亚考取了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从小学到初中、高中,曹于亚年年被评为优秀学生。2007年7月,她被共青团广安市委评为优秀共青团员。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人民网等对她进展了宣传报道。全国孝老爱亲典范:罗映珍事迹罗映珍罗映珍,女,27岁,中共党员,从1998年9月起在云南省临沧市永德县小勐统镇计生效劳所工作。罗映珍的丈夫罗金勇是云南省永德县公安局民警。作为一名警察的妻子,罗映珍典范恪守社会公德,积极弘扬家庭美德,不但热心本职工作,而且热爱公安事业、关怀支持缉毒工作。多年来,她以实际行动谱写了一曲当代女性的奉献之歌、正气之歌、爱心之歌。2005年10月1日,罗金勇与妻子罗映珍回家探望父母,途中罗金勇临危不惧与3名毒贩进展了殊死搏斗,因寡不敌众身受重伤,成了植物人。从那以后,罗映珍肩负起了照顾丈夫的责任,不离不弃,精心呵护,无怨无悔。罗金勇在医院接受治疗期间,罗映珍在医院附近租了一套房子,省吃俭用,每天全身心肠守候在丈夫身旁,和丈夫说话,并含泪写下了600多篇爱的日记,用日记呼唤着丈夫认识深处的觉悟。每天早上5点,罗映珍便准时起床,以打果汁、煮粥作为一天的开场,在晨曦中带着做好的果汁和粥赶到医院,为丈夫洗脸、刷牙、按摩、擦拭身体、喂食……每天晚上罗映珍回到住处,都已经是深夜一点多。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现在已有3个年头,罗映珍仍然在默默地坚守,默默地付出,用饱含着真情和热泪的日记呼唤着丈夫的清醒。她写道:我相信只要你有坚强的信念,你就能挺过来,意念能够制造奇观,我们只有两条路能够选择,要么坚持,要么放弃,我选择接着坚持。正是这种坚决的信念,使罗映珍一次又一次地战胜了心中的悲伤,点燃了内心的希望。现在,罗金勇已从深度昏迷的植物人状态中清醒过来,能眨眼,能开口讲你好、是、累了等几个简单的字,并在特别的体位下能喝水。见证了这个奇观的人们都说,是罗映珍的坚持和爱,唤醒了沉睡的丈夫。2005年,罗映珍被推荐为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先进工作者,被中共临沧市委、永德县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被永德县委、县人民政府表彰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2006年,她被评选为感动云南十大人物。2007年,全国妇联、云南省妇联分别授予罗映珍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临沧市公安局还授予罗映珍二级警司警衔。罗金勇及其妻子罗映珍的先进事迹经全国各大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后,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社会各界纷纷伸出关爱和援助之手,积极支持好警嫂罗映珍。全国孝老爱亲典范:刘霆事迹刘霆刘霆,男,21岁,浙江林学院艺术设计052班学生。刘霆13岁那年,母亲不幸患上尿毒症。昂贵的治疗花光了家里所有积蓄,父亲不得已离家另谋生路。面对困难境遇,刘霆自强自立,在照顾母亲的同时勤奋学习,获得优良成绩2005年,刘霆以优良的成绩考上了浙江林学院。缺钱治病的无望和拖累儿子的内疚,一度使刘霆母亲失去活下去的决心。为防不测,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