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种设备监管部门及其职责香港政府对特种设备实施监督管理的主要政府部门有三个:一是劳工处,依法对锅炉、压力容器、载贷升降机、起重机械及起重装置、叉车、负荷物移动机械等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二是机电工程署,依法对燃料气体压力容器、气瓶、罐车、电梯及自动梯、游戏机、架空览车、建筑工地升降机及塔式工作平台等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三是消防处,依法对压缩气体容器和工业气瓶等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一、劳工处的组成及职贡(一)劳工处组织架构(二)劳工处职责劳工处的主要使命和工作目标是逐步提高劳动人口的利益,并促进职业安全与健康
他们通过提供一系列的就业服务,以配合劳动市场的各种转变和需要,来达到改善人力资源的运用;通过立法、教育和推广的工作,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推广良好的雇佣守则和协调解决劳资纠纷,促进和谐的劳资关系,改善和保障雇员的权益
1.劳工处职业安全职责劳工处职业安全及健康部由原劳工处工厂督察科重组而成,职员编制由1995年的357名增加到2002年底的645名
职业安全及健康部分为“职业安全“与“职业健康“两部分
职业安全由支援服务科、意外分析及咨讯科、行动科、法律事务科组成,任命总职业安全主任和副总职业安全主任及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为各科和各组负责人
其主要职责是:(1)通过视察工作场所,推动《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工厂及工业经营条例》及附属规例的执行,以确保有关安全、健康和福利的各项规定得以遵守;(2)调查意外,并就如何减少工作场所存在的危险,向雇主及雇员提供意见:(3)在设计和布置厂房及工作场所,以及推行厂内和工作场所内的安全计划方面,免费向工厂或工作场所拥有人提供意见;(4)提供支援服务,向市民大众灌输安全意识,从而在雇主和雇员中培养安全文化,让他们承担自我规管的责任,遵守职业安全约章,引入安全管理方法;(5)开办职业安全及健康训练中心,为政府部门和非政府机构负责职业安全及健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