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量化考核办法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务院《信访条例》和《广东省实施办法》,进一步开创我区信访工作新局面,根据市委办市府办关于《河源市信访工作量化考核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区委、区政府决定对各镇(场)、街道信访工作进行量化考核
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dxp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调动和发挥镇(场)、街道做好信访工作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最大限度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促进社会稳定,推进和谐源城建设
二、考核内容(一)信访基础工作情况
具体包括信访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信访工作长效机制与信访工作网络建设情况,信访工作业务开展情况
(二)“三率一量”工作情况
具体包括信访案件结案率、重复来信率、重复上访率、集体上访量情况
三、评分办法信访工作量化考核,设基础分100分、奖励分20分
具体评分办法如下:(一)信访基础工作情况
(30分)1.信访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10分)(1)坚持党政领导班子每季度听取1次信访工作汇报并研究部署信访工作制度
(2分)(2)坚持领导干部包案处理信访大要案、带案下访制度,年度集中开展领导班子成员带案下访2次以上(以下“以上”、“以下”表述均含本数)
(2分)(3)坚持党政领导干部阅批群众来信工作制度,年度内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阅批群众来信总量占当年群众到镇(场)、街道信访来信总量的20%以上
(2分)(4)坚持每月2次领导接访日工作制度,党政主要领导参与轮值接访
(2分)(5)坚持党政领导定点定片联系挂钩村(居)委会信访工作制度
(2分)2.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8分)(1)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
坚持每季度1次定期排查、每逢重点时段集中排查工作制度,及时发现矛盾纠纷苗头;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能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