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民有哪些宪法权利
我国宪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享有一系列的权利并须履行相应的义务
那么,我国公民到底有哪些权利呢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权利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情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按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的权利
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
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迫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人身自由不受进犯的权利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寻公民的身体
人格尊严不受进犯的权利
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展欺侮、诽谤和诬告陷害
住宅不受进犯的权利
禁止非法搜寻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通讯自由和通讯机密受法律的保护的权利
除因国家平安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讯进展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进犯公民的通讯自由和通讯机密
批判和建议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关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判和建议的权利;关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渎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展诬告陷害
获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公民因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进犯所遭受的损失,有按照法律规定获得赔偿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
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制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开展消费的根底上,提高劳动酬劳和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