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构改革筑牢国家治理根底日前,中央审议通过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规定,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并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级政府双重领导治理体制
这次税务机构改革,既涉及税收治理制度的进一步理顺,也涉及税收职能职责的进一步优化,同时涉及多方利益的调整,必将载入新中国税收开展史册,谱写新时代税收事业开展新篇章
“利国利民利企利税”的严峻举措此次税务机构改革,表达出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优化配置税收职责、理顺统一税制和分级财政关系,是“利国、利民、利企、利税”的严峻举措
其一,深化税务机构改革,是夯实国家治理根底的重要举措,是充分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才能现代化中新定位的严峻制度安排,将其纳入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总体方案中部署,彰显出税务机构改革在国家治理现代化中的足够分量和应有地位,明显提升税收效劳国家治理才能和治理水平
其二,包括税务机构改革在内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交全国人大审议通过,表达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开展理念,是开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深化税务机构改革顺应了社会关注和人民意愿,拥有广泛民意根底
同时也必将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纳税缴费效劳,增加纳税人、缴费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其三,深化税务机构改革,与“放管服”改革结合起来,可以有效降低企业制度性买卖本钱,消除阻碍市场公平竞争的体制机制障碍,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优化营商环境提高企业的税费服从和加强税费确定性,为深化供给侧构造性改革,推进高质量开展,助力开道
其四,深化税务机构改革,着力处理了税务机构设置不够科学、职责穿插和效能不高等征询题,破解了现行两套征收机构并存所带来的诸多弊端,也顺应了税制改革深化推进和现代财税体制构建的需要,将极大提高税收征管质效,推进税收征管方式创新开展,必将筑牢财政收入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