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作业审批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危险作业安全管理,避免或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作业人员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公司所属范围内所有部门和员工,也适用于进入公司作业的外来单位和人员。三、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术语和定义(一)危险作业危险作业是当生产任务紧急特殊,不适于执行一般性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可靠性差,容易发生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事故后果严重,需要采取特别控制措施的特殊作业。公司危险作业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高处作业。2、动火作业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常见动火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3、临时用电作业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有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组成的供电线路为非标准配置的临时性用电线路,简称临时用电线路。4、动土作业挖土、打桩、地锚入土深度0.5米以上;地面堆放负重在50kg/㎡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的作业。5、有限空间作业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五、职责(一)安全环保部安全环保部是以上危险作业许可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1、确定公司危险作业许可类型;2、组织建立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3、负责危险作业许可的监督;4、负责危险作业的审批和台账登记。(二)动力装备部动力装备部为公司内部危险作业的实施部门,负责:1、履行见证作业的原则,没有危险作业申请单不得进行危险作业;2、严格按照各项审批表上签署的任务、地点、时间进行作业;3、作业前应检查作业场所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4、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服装、防护器具和使用工具。5、熟悉应急预案,掌握报警联络方式。(三)各事业部、各部门各事业部、各部门需要进行危险作业的单位为危险作业需求部门负责人,负责:1、申请办理危险作业审批表,并对作业现场负全面责任;2、在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参与作业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3、与接口的外来施工作业单位和人员宣贯此制度,并监督其按我公司危险作业审批管理制度执行;4、作业部位负责人指派人员,负责作业现场的监护与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作业人停止作业,及时联系审批人以及安全环保部采取措施;5、在作业完成后,会同有关人员清理现场。六、危险作业审批流程1、由危险作业所在部门(车间)兼职安全员开具危险作业审批表,同时做好作业区域的清理、隔离、环境分析等准备工作,指派人员负责作业现场的监护与检查,并在作业审批表相关栏里签字。2、作业执行部门(动力装备部)委派作业人员,作业负责人进行作业现场准备工作及安全条件的核查确认,负责人、作业人在作业审批表相关栏里签字确认。3、危险作业审批表必须经终审人签字确认后,需要安全环保部备案方可进行作业。4、安全环保部部接到危险作业(动土)申请、危险作业(有限空间)申请及一级危险作业申请表后,委派安全员到作业现场全面核查作业安全条件,作业安全措施落实及作业人员教育培训等工作确认无问题后,签字批准。5、危险作业审批表必须经作业负责人完工验收签字确认后,将原件交由安全环保部存档,复印件留存在作业部门,保存期2年。安全环保部将危险作业审批表存入台帐。七、危险作业管理(一)高处作业高空作业是指凡在距地面2米以上的空中和处所进行保洁、刷漆、修复或从事其它工程项目的施工活动,均视为高空高处作业。1、高空作业分级(1)作业高度在2m≤h<5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2)作业高度在5m≤h<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3)作业高度在l5m≤h<30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4)...